本該救命的救護車,在某些境況下卻成了奪命車,這的確是公眾不願看到的情形。而在這背后,公眾也逐漸了解到,除了有些事故確系救人釀成外,也有一些事故是因為特權意識在作怪。
眾所周知,在我國,救護車擁有最高路權,之所以賦予救護車這樣的特權,其最大價值和意義就是為了敬畏與呵護生命。畢竟,對於一些急救病人而言,搶先一秒便可能贏來生機,慢上一秒則可能釀成悲劇。
不過,這樣的優先路權也應建立在恪守本職的前提下。換句話說,不是所有時候,救護車違反交通規則都是合理的。否則,一味地強調、強化救護車優先路權就有可能導致權力被濫用。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是,現實中曾經發生過面對救護車輛的警笛,社會車輛無動於衷甚至拒不讓道的情況,何也?救護車管理不規范恐怕就是原因之一。個別救護車疑似被私用,有的救護車成了橫沖直撞的霸王車,未執行任務時也亂拉警笛等,雖然這是個別現象,但對救護車公信度的殺傷力是致命的。正是由於管理不規范,一些地方的救護車把自己的特權揮霍掉了,讓民眾失去了信任。
總之,優先路權不是無條件路權,而是建立在遵守規則和嚴格自律基礎上的權利。以往發生的鮮有避讓案例,其實就是公眾對救護車優先路權濫用的無聲抗議。(作者系河南省南陽市市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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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1日,蘇州市吳中人民醫院一輛120救護車接到一位腳部受傷患者,在闖紅燈橫穿斑馬線后拐彎時撞上一輛路過的電動車,致使電動車車主63歲的戴某倒地,頭部受重傷,送醫院后不治身亡。
(責編:鄧楠、吳超)